一.供暖時間:
采暖期為每年11月5日至次年4月4日。
二.收費標準:
居民用戶:6.97元/月.平米
非居民用戶:8.72元/月.平米
三.居民用戶繳納熱費優惠5%的政策截止日期為2016年11月4日(含11月 4日)。
四.用戶必須持用戶信息卡辦理用熱繳費、用熱查詢等相關業務。
五.由于熱費標準是一個采暖期綜合平均計算出來的標準,因此采暖費按整個采暖期計取,采暖期內禁止分階段采暖。
六.如果房主信息(姓名.電話等)已變更,請用戶在繳費時提前告知并持房本辦理過戶手續(填寫房主信息變更單)。
七.發票開具后,請用戶當場核對發票信息是否正確,發現有誤立即聯系收費人員更改,一旦收費人員退出系統,用戶的發票信息即上傳省稅務系統,不能更改、退換。如用戶發票出現遺失、破損問題我公司概不負責,不再補開和出具任何證明手續。
八.我公司將在用戶繳費后48小時內開啟室外閥門,各用戶在繳納熱費前必須保證自家內部采暖設施完好,符合采暖要求,并且請各用戶留意我公司的打壓注水通知,以免發生漏水事故。
九.熱用戶嚴禁擅自改變供暖設施;嚴禁私自在供熱系統加裝換熱器、水嘴、水箱等散熱裝置;嚴禁私自打開熱網鎖閉閥;嚴禁私自排放供熱系統中的熱水;嚴禁私自增減采暖面積。如因以上原因導致供熱質量不達標或供熱事故責任由用戶自負。
十.供暖期間24小時服務熱線:8051184